借款和诈骗的区别在哪里?
我前段时间借给一个朋友一笔钱,现在他一直拖着不还,我怀疑他一开始就是想骗我的钱。我不太清楚借款和诈骗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怎么判断这到底是正常借款不还,还是一开始就是诈骗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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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和诈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借款在法律上通常是一种民事行为,指的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提出资金需求,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一般会约定还款时间、利息等内容。在借款关系中,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只是可能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资金周转困难等,导致暂时无法按时还款。这是一种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而诈骗则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者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骗取的财物,其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非法占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断是借款还是诈骗,关键在于考察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一是看借款人在借款时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二是看借款人取得借款后的用途;三是看借款人是否有还款的能力和意愿。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编造了虚假的理由,借款后将款项用于挥霍,且没有还款的打算和行动,那么就很可能构成诈骗。反之,如果借款人是因为真实的资金需求借款,并且有还款的计划和能力,只是暂时不能按时还款,那通常属于借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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