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自然人和法人有什么区别?


股东自然人和法人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主体性质来看,自然人股东就是以个人身份投资公司的人,他是实实在在的个体。而法人股东则是一个组织,像企业、事业单位等,它是法律拟制的“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组织机构和财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在权利行使方面,自然人股东往往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行使股东权利,比如在股东会表决时,会按照自己的想法投票。法人股东行使权利通常需要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来进行,并且决策可能要遵循法人内部的决策程序。例如,一个企业作为法人股东,在决定是否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可能要经过企业内部的董事会等机构的讨论。 责任承担上,自然人股东一般以其个人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出现债务问题,只要他的出资到位,那么超出其出资的部分他无需承担额外责任。法人股东则以法人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比如一家企业作为法人股东,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债务,企业需要用自己的全部资产来偿还,而不是仅以其对公司的出资为限。 税收方面也存在差异。自然人股东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时,一般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另外,在股权流转上,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相对灵活一些,主要受限于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法人股东转让股权可能要受到更多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监管的约束,比如国有企业作为法人股东转让股权,可能需要经过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