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界定不太清楚。比如公司正常卖产品的钱和偶尔收到的一笔别人的赔偿款,这两种收入感觉很不一样,想知道它们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到底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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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是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定义、性质和相关税务处理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简单来说,就是企业通过正常的经营活动赚到的钱,像商店卖商品、工厂生产并销售产品等获得的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详细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而营业外收入则是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它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比如企业接受捐赠、获得的罚款收入等。虽然目前没有专门针对营业外收入的一部完整法律,但在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中,对其税务处理有涉及。 从税务角度看,营业收入通常是企业计算增值税等流转税的基础,不同行业的税率和计税方式可能有所不同。而营业外收入一般不涉及流转税,但会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时,必须准确区分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否则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和财务报表失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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