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罪和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独立的“扒窃罪”,扒窃行为是作为盗窃罪的一种特殊情形来处理的。下面为您详细讲讲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范围上看: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它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涵盖了各种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方式,是窃取他人财物行为的总称。 而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扒窃只是盗窃罪众多行为方式中的一种特殊手段,其范围相对较窄 。例如在公交车上偷别人口袋里的手机,在商场偷顾客包里的钱包等,这些发生在公共场所且针对他人随身携带财物的窃取行为就是扒窃。 其次,从对象方面分析: 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财物范围很广,包括有体物、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等各种形式的财物,既可以是他人放在家中、办公室等场所的财物,也可以是其他不特定位置的财物。 扒窃的对象则通常是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像放在衣服口袋、手提包内等与被害人紧密相关的财物 。比如在火车站候车大厅,小偷趁乘客不注意,从其上衣口袋偷走现金,这就是典型的扒窃针对的对象。 然后,从社会危害性来讲: 相较其他类型的盗窃,扒窃由于发生在公共场所,人员流动大,容易造成公众的恐慌和不安,对社会秩序的影响更为直接,所以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例如在人员密集的地铁站进行扒窃,可能引发公众对出行安全的担忧。而普通盗窃行为相对而言,影响范围可能局限在特定场所和特定被害人。 最后,关于量刑: 构成盗窃罪或包含扒窃情形的犯罪,量刑时会根据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基础上,还会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概念: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扒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 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当地经济等情况有所差异)。 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当地经济等情况有所差异)。 数额特别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当地经济等情况有所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