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存权和留置权有哪些区别?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对提存权和留置权的概念有点模糊,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想了解一下在实际的法律应用场景中,这两种权利在各方面,比如适用条件、目的等,具体存在哪些区别呢?
展开 view-more
  • #提存留置
  • #提存权利
  • #留置权利
  • #担保物权
  • #债务消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存权和留置权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是概念与性质方面。提存权是指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办法向债权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此时债务人把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就能消灭债务的权利,它是让债务关系消灭的特殊方式。例如,甲卖给乙一批货物,乙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甲就可以把货物提存,从而消灭自己的债务。而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果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债权人依法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且可以用该财产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它属于担保物权。就像在加工承揽合同里,定作人没付加工费,承揽人可以留置加工的物品。 其次,适用条件不同。提存权适用的情况主要是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下落不明、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导致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比如债权人突然失踪,债务人无法交付货物,就可提存。留置权的适用条件有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像在保管合同里,寄存人到期没付保管费,保管人就可以留置保管物。 再者,目的也不一样。提存权的主要目的是消灭债务关系,让债务人不再受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履行债务的困扰。而留置权的目的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要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能通过留置物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提存和留置都有相应规定,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这两种权利的行使和范围等内容,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