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与侵占的区别是什么?


抢夺和侵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两个不同的罪名,在概念、行为表现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侵占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简单来讲,抢夺是对他人财物的公然夺取,而侵占主要是将自己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转为非法占有。 其次,两者的行为表现不同。在抢夺行为中,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通常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财物被突然夺走。例如,在大街上,行为人趁被害人不注意,一把抢走其手中的手机就跑。而侵占行为的发生,往往是基于行为人已经合法持有了他人的财物。比如,帮朋友保管贵重物品,之后却不想归还;或者捡到他人的遗忘物,如在餐厅捡到顾客落下的钱包,经失主索要仍拒不归还。 从法律后果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处理。 总之,抢夺和侵占是不同的犯罪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实施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要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