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开专票和普票有什么区别?


个体工商户开专票和普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定义和用途上。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后,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比如,企业买了一批货物,取得专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而增值税普通发票(普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通常不能用于抵扣(除特殊情况外),主要用于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次在开具主体上。通常情况下,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开具普票。但个体工商户要开具专票,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自行开具专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再者是税率和征收率方面。一般来说,专票和普票在税率和征收率的适用上是一致的。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征收率通常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不过,开具专票时,无论是否达到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标准,都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开具普票时,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最后在联次上也有区别。专票一般有三联,分别是记账联(销售方记账凭证)、抵扣联(购买方扣税凭证)、发票联(购买方记账凭证);普票一般有两联,即记账联和发票联,没有抵扣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