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却开出了无犯罪证明是怎么回事?


当出现有案底却开出了无犯罪证明这种情况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案底”和“无犯罪证明”的概念。所谓案底,通常是指一个人过去违法犯罪的记录,一般存于公安部门的相关档案中。而无犯罪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证明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犯罪记录的文件。 从法律依据来讲,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安派出所应当以实际掌握的情况为依据,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尊重公民个人隐私相结合原则,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规范出具证明。如果一个人确实有犯罪记录,那么理论上是不应该开出无犯罪证明的。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原因。一是可能存在信息误差。公安机关的犯罪记录信息系统可能存在数据录入错误、更新不及时等情况。比如,在录入犯罪记录时,工作人员可能疏忽将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录入错误,导致查询时没有显示出正确的犯罪记录。或者犯罪记录更新不及时,虽然已经有了犯罪判决,但相关信息还未及时上传到系统中。 二是可能存在违规操作。个别工作人员可能因为工作失误、业务不熟练或者其他不正当原因,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就为有案底的人开具了无犯罪证明。这种行为是违反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的。 对于开出的这份无犯罪证明的效力问题。如果是因为信息误差或违规操作导致开出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证明,那么这份证明实际上是无效的。一旦被发现,相关部门有权撤销该证明。而且,使用这样无效的证明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比如,在一些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的重要场合,如入职某些特殊单位、出国签证等,如果被查出证明是虚假的,可能会面临取消资格、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后果。 如果你发现自己有案底却开出了无犯罪证明,建议你及时向开具证明的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他们进行核实和纠正。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麻烦和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