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房有什么不同?


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房确实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概念和性质上有差异。保障性住房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它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目的是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具有社会保障性质。而共有产权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简单来说就是购房者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在申请条件方面,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通常较为严格,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籍一定年限,家庭收入、资产低于规定标准,且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等。不同地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会有所不同。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同样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有要求,但相对保障性住房来说,一些地区的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会放宽户籍限制,吸引更多人才,例如会对在当地工作一定年限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开放申请。 从产权归属来看,保障性住房根据不同类型产权有所不同。比如廉租房和公租房,产权一般归政府或相关机构所有,租户只有使用权;而经济适用房,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共有产权房则是购房者和政府按一定比例共同拥有产权,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购房者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购买政府持有的产权份额,从而获得完全产权。 价格方面,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和公租房以较低的租金出租,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市场价格也较为低廉。共有产权房的价格通常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是结合建设、管理成本以及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来确定的。 在上市交易限制上,保障性住房中的经济适用房一般需要满一定年限(通常为5年),并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后才能上市交易。廉租房和公租房不能上市交易。共有产权房也有一定的限售期,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一定年限后,可按规定上市转让或由政府优先回购。 法律依据方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运营、退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则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交易等环节作出了规定。对于共有产权房,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如《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了共有产权房的申请、产权管理、上市交易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