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我现在处于哺乳期,和丈夫感情破裂打算起诉离婚。我特别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又不太清楚法律上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另外,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我也一头雾水。想了解下这两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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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哺乳期内,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所以,在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在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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