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商铺产权归谁?

我家这边有安置房,其中配套了一些商铺。我不太清楚这些安置房商铺的产权到底归谁。是属于政府,还是属于安置户呢?我想了解清楚这个产权归属的问题,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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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商铺产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产权是指对财产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如果安置房建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商铺产权归属,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合同在法律上是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双方都要遵守其中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符合条件的电子合同等,只要明确了商铺产权归属,就是有效的依据。 若没有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要考虑土地性质和建设主体。如果土地是划拨性质且由政府出资建设安置房及商铺,那么商铺产权大概率归政府所有。政府可能会将其用于安置配套设施的运营管理或者其他公共用途。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划拨土地通常是为了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而使用的。 要是土地是出让性质,并且由开发商建设,在开发商完成相关建设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开发商可能拥有商铺的初始产权。之后开发商可以按照规定进行销售等处置。而如果安置户在购房时包含了对商铺的权益分配约定,那么安置户也可能获得相应的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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