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诉人与被告人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在看一些法律资料,里面提到了被追诉人和被告人这两个概念。我有点搞不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感觉好像都是涉及到法律纠纷里的人。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这两者是怎么定义的,在不同的法律程序中它们的角色和权利又有啥不一样呢?
展开


被追诉人和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对涉嫌犯罪人员的不同称谓,它们在含义、所处阶段以及权利义务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被追诉人,指的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这里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可以是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简单来说,就是当司法机关觉得某人可能犯了罪,开始对其展开一系列调查、追诉活动的时候,这个人就被称为被追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并没有明确“被追诉人”这一法定称谓,但它是一个在学术和实践中使用的概念,涵盖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两个阶段。 被告人则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或者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指控犯罪的人就被称为被告人。也就是说,一旦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涉嫌犯罪的人就从之前的“犯罪嫌疑人”转变为“被告人”。 从所处阶段来看,被追诉人包含了犯罪嫌疑人阶段和被告人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而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的称谓。在权利义务方面,被追诉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享有一系列权利,比如有权获得辩护、有权申请回避等。而被告人除了享有被追诉人一般的权利外,在审判阶段还有权进行最后陈述、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上诉等权利。 总的来说,被追诉人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而被告人是被追诉人在审判阶段的特定称谓,它们反映了刑事诉讼不同阶段的特点和对涉嫌犯罪人员的不同定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