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两种退税申报方式有什么区别?
我在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时,发现有两种申报方式,不太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我想知道选择不同的申报方式会对退税产生什么影响,哪种方式更适合我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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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二者的区别。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就是由您所在的单位来帮您办理扣除。简单来说,单位可以在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就根据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直接帮您把应该扣除的部分从工资里扣掉,这样您每个月缴纳的税款就会相应减少。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扣缴义务人每月办理扣缴申报时,应当根据您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您能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每月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多一些。但缺点是,单位会掌握您的一些扣除信息,可能涉及隐私问题。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您自己在年度终了后,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扣除。也就是说,平时单位发放工资时不会扣除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您先按照正常工资缴纳税款,到了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度汇算时,再把全年的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一次性申报,申请退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您的扣除信息只有自己和税务机关知道,保护了隐私。但缺点是,前期缴纳税款较多,需要在年度汇算时才能申请退税,资金占用时间较长。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申报方式。如果您希望每月都能及时享受税收优惠,不介意单位了解您的扣除信息,那么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您更注重隐私保护,或者平时工作繁忙,没有及时向单位报送扣除信息,那么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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