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发票的使用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而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这就好比不同等级的会员在商场购物时能使用的购物券类型不同,一般纳税人有更高级别的‘购物券’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 其次是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简单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像是一张有特殊功能的优惠券,可以用来抵扣税款,降低企业成本;而普通发票大部分情况下没有这个功能。 从发票的内容来看,两者也有差异。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就好比一个详细的商品说明书和一个简单的商品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更丰富、详细。 在发票的联次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这就如同不同版本的书籍,联次不同,用途也有所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等都有严格的管理。无论是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企业和个人都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以确保税务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