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存在哪些区别?


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使用对象不同。专用发票主要供一般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借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从而准确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而非一般纳税人如果需要开具专用发票,通常只能通过代开的方式。普通发票则面向所有纳税人,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亦或是其他非增值税纳税人,在各种经营活动中都可以使用普通发票 。这就好比不同的工具适用于不同的人群,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核算方面的“专业工具”,普通发票则是面向大众的“通用工具”。依据相关税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次,功能有差异。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证明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还是一种扣税凭证,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这有助于企业合理降低税负。普通发票大部分情况下只是作为一种商事凭证,除了个别如农副产品发票、通行电子发票等,大部分普通发票不具备抵扣进项税的功能。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在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进行抵扣;而取得普通发票,这部分税额就不能抵扣。 再者,票样不同。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从格式到具体内容都有明显区别,从发票的主标题等就能直观判断出是专票还是普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普通发票所包含的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而且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一般只有两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 然后,是否认证方面不同。专用发票需要进行认证才可以抵扣使用,认证是确保发票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确认该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符合抵扣条件的重要环节。普通发票则不需要认证环节,直接用于财务核算等相关用途。 最后,印制的机关不同。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这体现了国家对专用发票管理的严格性,以保证专用发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相关概念: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认证:是指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