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申报和自行申报的区别是什么?


扣缴义务人申报和自行申报是两种不同的纳税申报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是申报主体。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从其所得中扣除,然后向税务机关解缴税款。比如您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每月发工资时就会帮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里公司就是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则是纳税人自己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比如个体工商户需要自己去申报经营所得的税款。 从申报流程来看,扣缴义务人申报时,单位会收集员工的相关信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和解缴税款。员工一般只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给单位即可。而自行申报时,纳税人需要自己收集整理收入、扣除等相关信息,填写纳税申报表,然后通过网上申报、办税服务厅申报等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申报时间方面,扣缴义务人通常是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并在次月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和解缴。自行申报的时间则根据不同的应税项目有所不同,比如综合所得是按年计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经营所得是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适用情况也存在差异。扣缴义务人申报适用于大部分有固定雇主的纳税人,单位可以方便地掌握纳税人的收入情况并进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适用于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等情况。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