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有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对农村房子的继承有何不同吗?

家里老人在农村有房子,子女有的是农村户口,有的是城镇户口。现在想了解下,不同户口的子女在继承农村房子这件事上,具体的规定和流程是怎样的,会不会有不一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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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子女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在继承农村房子方面,存在以下要点: 首先,从继承权利上看,二者并无差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不论户口性质,只要属于合法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农村的房屋。 其次,关于宅基地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需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即必须和农村房屋一起继承。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比如,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了农村的房屋,也就相应地取得了该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 再者,继承的流程通常包括:房屋评估,需通过专业评估公司对房屋市值进行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等;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手续,获取测绘成果或附图;继承登记,持相关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登记;若有其他规定需递交的资料,如法院判决书等,也需一并提交。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城市居民继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受限制的。没有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居民,在房屋自然坍塌或人为扒倒之后,房下的宅基地便要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而当地本集体组织的农民,在符合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在继承房屋坍塌或扒倒后,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翻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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