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我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想具体了解一下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感觉这两个罪名在某些方面有点相似,所以想弄清楚它们到底在哪些方面存在区别,又有哪些联系。希望能得到详细且通俗易懂的解释,帮助我更好地理解这两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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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存在一些区别和联系。 先来说说区别: 首先,犯罪侵害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人;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不同的人,通常是绑架一个人,然后向其亲友等第三人索要财物。 其次,客观要件表现有差异。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果是暴力,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中暴力内容的威胁,往往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而且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再者,犯罪客体有一定不同。两罪虽都既侵犯人身权利又侵犯财产权利,但绑架罪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敲诈勒索罪主要侵犯的还是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再看看它们的联系: 二者都涉及采用非法手段对受害者财产权益造成侵害。并且勒索型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都有非法勒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和行为,都采取了一定的要挟方式迫使对方交出财物 。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总之,这两个罪名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在具体的犯罪构成和法律处罚上有着明显不同,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准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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