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民事和刑事有什么区别?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存在多方面的区别。首先,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补偿著作权人的损失,维护其民事权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责任。而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是国家对犯罪人实施的惩罚措施,具有更严厉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里主要涉及的就是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范畴,旨在让侵权人对著作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在民事责任中,常见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停止侵害就是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比如停止销售侵权书籍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要采取措施消除因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则是侵权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著作权人表达歉意。赔偿损失是根据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而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的严厉制裁,目的是惩罚犯罪人并预防犯罪的再次发生。此外,两者在构成要件上也有差异。民事责任的构成一般只要侵权行为存在,且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即可。而刑事责任的构成则要求侵权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比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等。同时,在刑事犯罪中,主观方面通常要求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