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区别?


建筑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定义上看,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通俗来讲,建筑工程合同主要针对的是大型的工程建设项目,比如盖高楼、修桥梁等;而承揽合同的范围更广,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可能是做一个家具,或者修理一台机器等。 在合同主体方面,建筑工程合同对主体要求更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而承揽合同的主体一般没有这么严格的要求,只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就可以。 从合同标的来看,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涉及公共利益等特点。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相对简单,通常是完成一项具体的工作成果。 在合同形式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等其他形式,不过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在监督管理方面,建筑工程合同受到国家严格的监督管理。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例如,建筑工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过程中要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等。而承揽合同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国家干预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签订合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合同类型,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