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在建设工程领域,转包和分包是两个常见的概念,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转包指的是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承包方把整个工程转手给别人做。 分包则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是把工程中的一部分交给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做。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而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在合法性上,转包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因为转包可能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容易出现层层转包后实际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和能力等问题。而合法的分包是被允许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分包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分包必须经过发包方的同意,主体结构工程不能分包等。 从责任承担方面,转包后,原承包单位对工程不再承担责任,全部由接受转包的单位负责。而在分包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分包工程出了问题,建设单位既可以找总承包单位,也可以找分包单位。 在实际操作中,区分转包和分包非常重要。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工程的转包和分包操作,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