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有什么区别?
我自己开了家公司,最近和合作伙伴在讨论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事。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同,想知道它们在权利、责任这些方面的区别,还有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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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公司运营和法律层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公司法人,这里准确来说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它指的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通俗来讲,法定代表人就像是公司的“代言人”,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在公司违法违规时,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 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单来说,实际控制人虽然可能不在公司的股东名单里,也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却能在背后对公司的决策和运营起到关键的控制作用。在《公司法》中虽然没有直接对实际控制人进行全面的权利义务规定,但在很多条款的执行和解释中会涉及到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可能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却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力。 从权利角度看,法定代表人是公开代表公司进行各种活动的,其权利来源于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授权;而实际控制人更多的是在幕后操控,通过各种手段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在责任承担方面,法定代表人因其对外代表公司,所以在公司出现问题时首当其冲可能会承担责任;实际控制人如果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总的来说,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中的角色、权利和责任都存在明显差异,在公司治理和运营中有着不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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