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
我想知道拘役和管制这两种刑罚具体有啥不同。我朋友之前遇到了涉及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我有点担心自己以后也会碰到。我想了解清楚它们在刑期、执行方式、对生活的影响等方面到底有哪些不一样,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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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都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主刑,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从定义来看,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通俗来讲,拘役是要把人关起来一段时间进行劳动改造,管制则是不用关起来,但行动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 在期限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由此可见,管制的期限一般比拘役要长。 执行机关和执行方式也有所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通常是在看守所或拘役所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管制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另外,在对犯罪分子的影响上,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会对犯罪分子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使其与社会相对隔离。而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犯罪分子可以在原单位或居住地继续工作和生活,对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相对较小。 最后,在法律后果上,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管制则不存在这样的累犯规定。总之,拘役和管制虽然都是刑罚,但在各个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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