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在哪里?


抢夺罪和盗窃罪都是涉及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行为方式来看,盗窃罪主要是指行为人以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这里的“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比如,在商场趁人不注意,将他人放在购物篮里的手机偷走,就是典型的盗窃行为。而抢夺罪则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来不及抗拒,从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像骑摩托车从行人手中突然抢走手提包这种行为,就属于抢夺。 其次,从对被害人的人身危险性来讲,盗窃罪一般情况下不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直接的危险,它主要针对的是财物本身。而抢夺罪由于是公然夺取财物,在抢夺过程中可能会对被害人的人身产生一定的冲击力和危险性,例如被害人可能会因为被抢夺而摔倒受伤等。 从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的来说,区分抢夺罪和盗窃罪,关键在于把握行为方式以及对被害人人身的影响程度,同时结合法律条文的规定来准确认定犯罪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