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抢劫罪和抢夺罪这俩罪名。之前听说有人抢了别人的包跑了,还有人是直接威胁别人交出财物。这两种情况感觉都是抢东西,但好像罪名不太一样,我就想弄清楚抢劫罪和抢夺罪到底有啥区别,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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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和抢夺罪都是涉及夺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但它们在法律上存在明显区别。 从犯罪行为方式来看,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而夺取财物。这里的暴力是对人身实施的打击或强制,比如殴打、捆绑等;胁迫是以恶害相通告,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而不敢反抗,像持刀威胁。其他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而抢夺罪则是趁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实施强力夺取,使他人来不及反抗,比如突然从身后夺过他人手中的包就跑。 在犯罪客体方面,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因为实施抢劫过程中必然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侵害。而抢夺罪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一般不直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在抢夺过程中可能会因用力过猛等导致被害人受伤。 从犯罪后果的要求来看,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不论抢到财物多少,都构成抢劫罪。而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达到这个标准才构成抢夺罪。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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