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和抢夺罪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抢夺罪是我国刑法中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最本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从而劫取公私财物。这里的暴力是针对被害人的人身实施的,比如殴打、捆绑等。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来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的着力点在财物上,而非针对被害人的人身。 其次是对被害人的人身危险性不同。抢劫罪由于使用了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直接的威胁和侵害,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而抢夺罪虽然也可能会对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但这种伤害通常是在抢夺财物过程中附带产生的,并非行为人的直接目的,其对人身的危险性相对较小。 再者是法律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不同。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不论是否抢到财物,也不论抢到财物的数额多少,原则上都构成犯罪。而抢夺罪则要求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