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劳动合同期限被辞退,能获得多少赔偿金?
我在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就被公司辞退了,心里特别郁闷。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到底应该给我多少赔偿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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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劳动合同期限被辞退,赔偿金的多少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合法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工作了8个月,也按照一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4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劳动者月工资为18000元(超过了平均工资的三倍15000元),在单位工作了15年,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15000元×12个月 = 180000元。 如果是违法辞退,也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2年,按照经济补偿标准应支付2个月工资,那么违法辞退的情况下,就需要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以及第八十七条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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