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我在试用期结束后被公司告知考核不合格,公司要辞退我。我心里挺不好受的,也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该不该给我经济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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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以补偿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付出等。而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是‘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当初录用时所确定的条件,比如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道德等方面。例如,某岗位要求具备熟练使用某种专业软件的能力,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经过多次培训和实践仍无法掌握该软件的基本操作,且有相关的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作为证据,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辞退通常没有补偿,但用人单位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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