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我在公司试用期结束时,考核结果是不合格,然后就被公司辞退了。我心里挺郁闷的,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要不要给我赔偿呢?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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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试用期考核员工不合格并辞退时,是不需要支付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涉及到的法律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用人单位会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则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规定的,劳动者需要具备的知识、技能、品德等方面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员工未能完成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那么公司辞退该员工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在试用期辞退员工这件事上,关键在于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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