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猥亵但不服治安处罚,该怎么申请复议?
我被认定猥亵他人,受到了治安处罚,但我觉得自己根本不构成猥亵。我心里特别憋屈,想申请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问下不构成猥亵却不服治安处罚,申请复议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展开


首先,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在您这种不构成猥亵却不服治安处罚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是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所以您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复议时,您需要向作出治安处罚决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例如,如果是某区公安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您可以向市公安局或者区政府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要准备好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的名称,也就是作出治安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还要阐述清楚您申请复议的具体请求和理由,比如说明为什么您认为自己不构成猥亵,处罚决定哪里不合理等。 同时,您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能证明您当时行为不构成猥亵的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复议机关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立案受理。之后会对原处罚决定进行全面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维持、撤销、变更等复议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