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该如何区分?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都是与医疗行为相关的犯罪,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区分这两个罪名。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行医资质却从事医疗活动的人。比如一些没有经过正规医学教育和培训,也没有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人,擅自开设诊所为他人看病。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他们已经取得了相应的行医资格,在正规的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工作。 其次,主观方面也有所不同。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自己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了谋取利益或者其他目的而故意进行非法行医活动。而医疗事故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他们并不是故意要造成医疗事故,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违反了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从而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 再看客观行为。非法行医罪主要表现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其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比如在不具备基本医疗条件的场所进行手术、使用假药劣药等。而医疗事故罪是在合法的医疗活动中,由于违反了相关规定而导致事故发生。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护士发错药等。 最后,从法律后果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之,区分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需要综合考虑主体、主观方面、客观行为等多个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相关问题,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准确判断,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