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最近老板突然说要辞退我,也没给个合理理由。我想知道,没签劳动合同,公司就能这么随意解雇我吗?这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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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只要你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了你的劳动,双方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只有在劳动者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这些情形,而随意解雇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再者,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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