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对方撞了对方保险不交医药费该怎么办?


如果骑电动车被对方撞了,对方保险不交医药费,您可以按以下方法来处理: 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跟他们讲清楚此次事故中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万一之后需要作为证据使用。这是因为在处理纠纷时,书面或电子的沟通记录能够清晰反映双方当时的态度和说法。 要是协商没有效果,接下来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帮忙调解。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权力,他们可以督促对方解决医药费的问题。而且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对于明确双方责任非常关键。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它是后续处理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 若调解还是无法解决,还能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部门投诉。把保险公司不承担医药费的情况如实告知,寻求他们的协助。这些部门有相应的监管和协调能力,有可能推动问题得到解决。 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最后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整理好各类证据,比如事故报告、看病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以此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保险: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保险,根据不同的险种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诉讼: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