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电瓶车被撞对方全责却不愿赔偿该怎么办?


如果骑着电瓶车被撞对方全责却不愿赔偿,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尝试双方协商。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根据全责方的经济状况,要求分期赔偿或者一次性赔偿 。这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能快速解决问题最好。 若协商不成,且对方的电瓶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且有保险,您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具体流程为向本方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凭证及肇事司机相关信息;然后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等待15天的复议;车辆维修完后,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到自己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理赔点报销理赔;最后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 另外,您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提出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交警部门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核,之后当事人确定调解的时间以及地点,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除外)。 若经调解后仍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您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可以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侵权方赔偿。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对方明明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却仍然恶意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那么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之内,情况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依法面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指控,并最终因此而受到刑事处罚。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该请求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