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车撞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该如何处理?

我前段时间被车撞了,受伤还挺严重,需要不少医药费。可对方一直不愿意垫付,我自己经济也不宽裕,后续治疗还得花钱。我就想知道,面对这种情况,我有什么办法能让对方出钱,或者还有什么其他途径能解决医药费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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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被车撞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首先要明确,法律并没有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确保自身的救治,个人先垫付医药费,毕竟受伤后及时得到治疗是最为重要的。同时,要及时报警,让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划分事故责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若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要是对方被认定为全责,但经交警调解仍拒不垫付,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先予支付医疗费用。而且,受害人还可以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事故发生地点的照片、现场勘查记录、事故报告、医疗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在诉讼之前,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若对方不愿意履行赔偿责任,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相关概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是一项用于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金。在特定情况下,比如肇事车辆未参保、逃逸等,该基金可以先行垫付抢救费用等,之后再向责任人追偿。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若受害人急需医疗费用进行救治,就可以向法院主张先予执行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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