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离婚后债务怎么分?
我和伴侣结婚三年了,现在打算离婚。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不知道这些债务在离婚后该怎么分配,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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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时债务的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区分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如果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借条借钱,或者一方借了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孩子上学的费用等,这些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一般情况下,是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日常生活无关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债务性质的认定可能会存在争议。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对债务的分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认定债务的性质,并进行合理的分配。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所以,如果遇到债务分配问题,建议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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