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内所购房产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在婚内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该怎么分割。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如何处理的,我能分到多少份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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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婚内所购房产写一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 在婚姻关系中,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之分。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努力获得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属于某一方自己的财产。对于婚内购买的房产,它的归属判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其中就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婚内所购房产,即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通常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协商分割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根据各自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对这套房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比较灵活,能够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具体需求和情况。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处理。比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适当少分给过错方。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购买房产的钱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有所不同。或者是在购买房产时,双方有书面约定该房产只归登记方所有,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但这些特殊情况都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综上所述,婚内所购写一方名字的房产,多数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同时要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形和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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