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商家网络暴力该怎么办?


当遭遇商家网络暴力时,我们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网络暴力这种行为侵犯了我们的人格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商家通过网络对他人进行辱骂、诋毁等行为,很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当遇到商家网络暴力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它是后续维权的基础。可以对商家实施网络暴力的内容进行截图,比如辱骂的评论、恶意的私信等。如果是视频形式的暴力内容,要及时保存视频。同时,记录下发生网络暴力的时间、地点(网络平台)等信息。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平台沟通。现在各大网络平台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则和投诉渠道。我们可以向平台提交证据,说明情况,要求平台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平台一般会根据自身规则对违规商家采取警告、限制账号功能甚至封号等措施。 如果与平台沟通后问题仍未解决,或者商家的网络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我们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