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过错一方的财产该怎么处理?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对方在婚姻里有过错行为,像出轨之类的。现在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有过错一方的财产会怎么处理,是会少分吗?少分比例是多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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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涉及有过错一方财产的处理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概念和具体规定两方面来详细说明。 首先,我们要了解“过错”在法律上的定义。这里的过错主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几种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简单来说,重婚就是在已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虐待是长期的折磨、摧残行为;遗弃则是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却拒不履行。 对于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他们商量好的来。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在判决时会偏向无过错方。 不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过错方具体要少分多少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少分的比例。比如过错的严重程度,如果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这种对婚姻伤害比较大的过错,少分的比例可能会相对高一些;还有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和物质损失大小等。一般少分的比例可能在10% - 30%左右,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还是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此外,如果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过错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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