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十年离婚是否可以分财产?


在我国法律中,二婚十年离婚时是可以分财产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夫妻财产的分类,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二婚的这十年里,如果有上述这些情况产生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进行分割的,仍然归属于财产所有者一方。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一般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所以,二婚十年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但要先区分清楚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