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丈夫7年要离婚,丈夫要彩礼该怎么办?
和丈夫结婚都7年了,现在打算离婚,结果丈夫突然提出要我退还彩礼。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合不合理,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需不需要退还彩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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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说说彩礼这个概念。彩礼通常是男方在结婚前按照习俗给女方的财物,一般带有一些传统意义和美好期许。 在法律上,关于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是有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就您这种和丈夫已经结婚7年的情况,原则上彩礼是不用退回的。因为已经满足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多年这一事实。但如果丈夫能证明婚前给付彩礼导致他家生活困难,比如提供相关经济困难的证据,像家庭负债累累、收入极低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等证明材料,那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判定是否退还彩礼以及退还的比例。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也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这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婚姻关系中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综合来看,如果丈夫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应当退还彩礼的情形,您可以拒绝他的要求。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相关概念: 彩礼:男方在结婚前按照习俗给女方的财物。 生活困难: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因彩礼的给付导致其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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