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方都同意还会有冷静期吗?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我们俩都已经商量好了,没什么争议。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我就想问问,像我们这种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还需要经历冷静期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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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即便离婚的双方都达成了一致意见,也是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的。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个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该条文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必须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才能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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