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夫妻一方残疾能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结婚后,对方因意外残疾了。现在我经过慎重考虑,觉得感情维持不下去了,想结束这段婚姻。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允许我提出离婚吗?具体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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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后夫妻一方残疾是能离婚的。我国法律遵循婚姻自由原则,这个原则既包含结婚自由,也涵盖离婚自由,所以不会因为夫妻一方残疾就限制另一方的离婚权利。 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先说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像财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权归谁等问题,都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这里要注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过了这30天冷静期,双方要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要是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那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且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残疾一方的生活状况和权益保障,如果残疾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可能需要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也会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定。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离婚相关的事情,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请求,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天的时间,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离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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