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社保挂靠被收个人所得税合理吗?

我之前因为没有工作单位,就找了个公司进行社保挂靠。最近发现挂靠期间被收了个人所得税,我有点不理解,我又没在这公司实际工作领工资,为啥要收我个人所得税啊,这到底合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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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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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是指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将个人社保关系挂靠在某个单位名下,由该单位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而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从法律角度来看,判定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关键在于是否取得应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在社保挂靠的情况下,如果个人并没有从挂靠单位取得上述规定中的应税所得,那么挂靠单位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不合理的。因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以实际取得的应税收入为基础的,没有收入就不存在纳税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社保挂靠这种行为本身就存在违法风险。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而这种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等。所以,建议个人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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