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社保个人选择单位挂靠等于白交?
我之前听说个人社保可以找单位挂靠,就这么操作了一段时间。但最近又有人跟我说这样等于白交,我不太明白。我就是想正常交社保享受待遇,不明白为啥会白交,想知道这背后的法律原因和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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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选择单位挂靠被认为等于白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原因和实际影响。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参保应该基于真实的劳动关系。个人通过单位挂靠来缴纳社保,实际上并没有与挂靠单位形成真正的劳动关系,这种行为属于虚构劳动关系参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可能会导致参保行为无效,一旦被社保行政部门查处,不仅之前缴纳的社保可能会被清退,而且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从实际权益角度来说,虽然挂靠单位缴纳社保看似可以享受和单位职工一样的社保待遇,但其实存在诸多风险。比如在养老保险方面,虽然挂靠缴纳了费用,但如果最终因为违规被清退,那么缴费年限可能无法得到有效认定,会影响到未来养老金的领取。而且,个人挂靠单位缴纳社保,需要承担原本应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费用,这意味着个人缴费成本大幅增加。相比之下,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只需要缴纳规定的部分费用,就能获得相应的社保权益,更加经济实惠。 此外,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挂靠缴纳也可能无法真正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因为这些保险待遇的享受通常与真实的劳动关系和实际工作情况相关。如果没有真实的劳动关系,在申请待遇时可能会因为不符合条件而被拒绝。总之,个人选择单位挂靠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和实际问题,往往得不偿失,所以说等于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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