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期工资该如何发放?
我现在处于生育期,不知道公司该怎么给我发工资。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是按照平时工资全额发放,还是有别的计算方式呢?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生育期工资发放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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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期工资的发放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发放方式。 首先,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这就意味着,在产假期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实际上就相当于她的工资收入。比如,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每月就能从生育保险基金领取5000元。而且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如果女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同样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单位要按照她生育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数额,正常给她发放工资。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在一些地方,对于女职工生育期还有额外的福利政策。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在女职工生育后,男方享有一定天数的陪产假,在陪产假期间,男方的工资也是正常发放的。 总之,生育期工资的发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女职工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在生育期工资发放方面遇到问题,女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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