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离婚过程中,签订离婚协议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夫妻双方诸多权益的分配和安排。以下是签订离婚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重要方面。 首先,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是在没有受到任何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的情况下,自愿达成的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协议是在一方受到威胁或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夫妻双方需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在分割财产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协议中,要详细列出各项财产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再者,子女抚养问题也是离婚协议中的关键内容。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和抚养费支付方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离婚协议的形式也很重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这样可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便于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签订离婚协议后,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只有经过登记,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所以在签订协议前,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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