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需要公证吗,要怎么写?


在探讨离婚协议财产是否需要公证以及如何书写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关于离婚协议财产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答案是离婚协议财产并非必须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离婚协议财产部分必须进行公证。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公证有其独特的优势。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其证明力更强。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公证文书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法院一般会直接采信。而且,公证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协议存在瑕疵而导致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 接下来谈谈离婚协议财产部分怎么写。首先,要明确财产的范围。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权债务等。对于房产,要写明房产的地址、产权人、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对于车辆,要写明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等。 其次,要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明确各项财产归哪一方所有。可以是一方获得全部财产,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例如,房产归一方所有,该方需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给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 最后,要约定财产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对于动产,要约定何时交付;对于不动产,要约定何时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要明确违约责任,即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总之,离婚协议财产部分的书写要详细、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