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但是现在我俩都在外地工作,回去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挺麻烦的。我就想问问,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去结婚登记地办理啊?还是在别的地方也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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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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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不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到男方或者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不局限于结婚登记地。 诉讼离婚则更加灵活,一般不是去结婚登记地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离婚通常是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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