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起诉和诉讼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起诉和诉讼期限是两个重要的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说离婚案件的起诉。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的一方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则是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时,原告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接下来谈谈离婚案件的诉讼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里的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离婚案件。 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对于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此外,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这些时间是不计算在上述审限内的。而且,在某些情形下,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